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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国有企业干部 “零距离”接受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

    信息发布者:南部大卫
    2021-06-04 08:21:39   转载

    6月2日上午,仪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成都铁路局焊轨段铁路工务工厂副厂长刘某某,焊轨段劳务服务公司经理、轨料厂厂长索某职务犯罪案。


    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国企服务中心、县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共44人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8年期间,成都铁路局焊轨段铁路工务工厂副厂长刘某某,焊轨段劳务服务公司经理、轨料厂厂长索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回扣5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旁听庭审人员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我也曾为事业而奋斗、为公司发展用心尽力,但却没能守住底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今不但自身受到法律的制裁,也给家庭、亲人带来巨大的伤害。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我无比悔恨、无比痛心……” 被告人刘某某的最后陈述让参加旁听庭审人员深受触动。


    “被告人陈述里充满悔悟,可违法的事一旦犯下,就没有后悔药可吃,同为国企工作人员,内心触动很大,也让我们对如何正确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有了更加深刻与清晰的认识。”参加旁听的一名县属国企负责人感慨到。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活动,深刻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以及职务犯罪的危害,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牢记党纪法规红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我们通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引导县属国企干部职工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促使企业干部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县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鑫介绍。

    来源:今日仪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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